经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审定,我公司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龙头企业队伍的骨干,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获此殊荣,不仅能够享受国家各种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支持,也再次证明了我公司日渐增强的综合实力。
200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