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建议

随着人类科技不断发展,人们消费观念不断变革,传统的中药煎药方法已不能适应当今人们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既保持中医辩证施治、因人施治的特色,又方便病人服用的中药提取加工配方颗粒剂型生产已成为必然趋势。中药配方颗粒作为中药饮片一种补充和取代部分传统中药饮片的新型药用物质,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科学等特点,是推动中药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北京等部分省市已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报销范围。这一政策出台说明中药配方颗粒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和为数不少的消费群体。但自2001年国家只指定了五家企业进行试点生产后,七年内未发展新的试点生产单位,这不利于中药现代化、规模化发展。为此建议:

一、为继承并弘扬传统中药文化,国家拨付专项资金由专门的组织和机构进行临床疗效、等量性和等质性研究,制定标准,促进开发。

二、只要在省级药监部门注册批准、国家局备案后,经过GMP认证的中药生产企业均可以生产中药配方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