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喜获“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近日,我公司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简称“火炬中心”)评选为“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2011年全国598家获此殊荣的企业之一。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一项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旨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由科技部组织实施,在高新技术企业范围内,择优选择一批特色突出、发展前景广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骨干企业,引导其利用社会各类资源,使之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引领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的中坚力量。

我公司为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公司的技术创新以及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经营的全过程,形成知识产权的工作网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工作人员7人,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先后出台了《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定》、《专利管理办法》,并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力度、自主研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开发,加快推进行业先进技术水平的重点攻关项目和课题,围绕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进行科学、系统的攻关。

按照省、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公司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知识产权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使新工艺、新技术得到充分保护,我们非常重视专利申报工作,目前共申报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5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其中已授权(包括取得授权通知书)的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5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评选为三年一次,要求被认定企业要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外,还要求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至少要占据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0%。根据去年新颁布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重点高企不仅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而且在标准制定、承担国家项目、获奖情况、行业地位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评审指标体系从企业的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营利能力及社会贡献等四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重点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的要求。

今后,我公司将继续坚持专利申报工作与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品研发紧密结合,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宗旨,通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